Q:中心广场算不算公园?
A:或纳入“公园”范畴
“怎样算是公园?人民公园、旗峰公园算公园,但绿色世界、水濂山、中心广场算不算公园?”网友“zhaoluo”昨天发帖提出,《办法》最好列出禁止携带宠物的公园名单,让市民心里有底。
城管局:《办法》中所说的“公园”指的是具有娱乐、休闲等功能的公共绿地,绿色世界、水濂山、同沙水库公园都属于城市生态公园,而中心广场也属于公共绿地,有可能纳入“公园”概念范畴。至于清晰的公园名单,公布的可能性不大。此外,《办法》提出机动车不准入园,也不是一刀切,视公园具体情况而定。
Q:乌龟小鸟也不能入园?
A:主要限制攻击性宠物
网友“zhaoluo”指出,一竿子把所有宠物全部禁止,显然有失公允。比如,有人(想)提个鸟笼逛逛公园,有人养爬行动物比如乌龟,莫非连公园都不能带进去?宠物要进行必要的界定,明确哪些宠物不能进。网友“燕山北”也指出,“因为带宠物进公园罚款1000块,似乎有点小题大做,不利于市民的“宠物生活”。
城管局:《办法》出台的初衷是规定“那些有攻击性的宠物不能入园,比如狗、猫等”,而对于是否禁止市民提着鸟笼进公园,并不是《办法》出台的初衷,市民可将想法反馈到法制局。
Q:罚款千元超最低工资?
A:目前在找法律依据
网友“zhaoluo”指出,罚款500—1000元,这个金额严重偏高。东莞的最低工资尚不足1000元(770元/月),就因为带宠物进公园以及在公园的亭、廊、坐椅、护栏等设施上践踏、躺卧,就要罚款这么多钱,还让不让人活呢?网友“东莞寻梦”也提出,“500-1000(元)价格是如何计算来的?总不会是信口开河吧?”
法制局:这个呼声我们也了解到了,现在也在为这个罚款数额寻找相关的法律依据,届时会根据法律进行调整。此外,执行罚款的是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,不是公园管理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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