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说到区域一体化,网友们意见最大的就是公路收费站,不仅增加运输成本,而且降低公路使用效率。尤其东莞境内收费站密布:长安镇收费站、黄江镇公常公路收费站、塘厦黎光收费站、凤岗牛湖收费站、凤岗大水坑收费站、凤岗雁田收费站(见昨天本报)。面向深圳收费,也就是面向香港收费。广东人认为财为水,那路就是水渠。香港是东莞的财源,东莞在自己的水源上加装水喉,限制水流量,极不明智。这方面,东莞要向深圳学习。
撤销公路收费站,地方财政收入减少怎么办?可以适当提高土地使用费或税。征收土地使用费的好处是行政区域间存在竞争关系,不可能收得太高,太高企业会跑到别处。收过路费的负面影响无法准确计量。提高土地使用费导致企业和劳动力外迁,对GDP的影响很容易评估。有利于理性决策,使地方财政收入最大化。
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价值成正比,土地价值又与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密切相关。于是财政收入与公共服务形成激励,有利于改善行政治理。适当提高土地使用费,促使业主或企业提高土地使用效率,从而增加区域内总产值,还可以促进产业升值,迫使低附加值的企业外迁,腾出来给高附加值企业。用土地使用费这种经济手段,比腾笼换鸟更温和,留给企业以适应时间,改善内部管理。
之所以地方政府热衷于收过路费,因为其危害是隐性,决策人不用承担责任。而收土地使用费的负面效应是显性的,存在政治风险。因此公路收费站需要上级政府或者公共舆论来予以矫正,这次珠三角城市一体化是个很好的契机,宜由省市一级政府勒令禁止。同样的原因造成中央政府对增值税、关税的偏好,对所得税的厌恶,那个倾向纠正起来就困难了。
不过区域一体化,如果都像公路收费站一样来讨论,费时费力。应当抽象出一些概括性的原则,予以推广。我认为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营利项目一定要产权明晰。现存各种区域障碍,都是各级政府经营的事业,例如公路、广播电视、报纸、学校、医院……公营事业由于产权不明,商业谈判几乎无法进行,跨区域投资建设很麻烦,跨区域购并更艰难。假如真功夫是国有企业,不可能踏出东莞,发展成为跨省连锁企业。在国内称雄的央企,一出国门比民企还要气短。假如放开行政管制,我相信中国可以出现连锁学校、连锁医院,甚至跨出国门。现在讲深莞惠一体化,不妨在这些领域率先放开,让本地企业先跑一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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