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许你不知道,当你对酒楼的“最低消费”已经习以为常,并且向他们支付茶水费时,你已经被“潜规则”了。近日,广东省消委会首次公布了广东“十大消费潜规则”,涵盖消费者生活的方方面面。
从今日开始,市消委会通过本报向消费者征集日常消费潜规则线索,并对典型案例进行点评。无论你有没有被“潜规则”过,只要你有话说,就请拨打本报热线22112008吧。
早在今年2月份,广东省消委会就推出了“挑战消费潜规则”活动。共收集到商业销售、旅游、餐饮等日常消费潜规则线索1900余条,其中有价值的线索142条,涉及18个行业的72个方面。经过两个月的评选后,省消委会最终公布了“十大消费潜规则”。
在“十大消费潜规则”中,就有日常消费中最常见的“最低消费”。
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表示,如果经营者在消费者消费之前公示设有“最低消费”,并明确告知了消费者,消费者还有自由选择是否消费的权力。如果经营者在消费者消费过程中或结账时,才告知消费者有关“最低消费”的情况,按照法律有关规定,经营者“未履行告知义务”,有“强迫消费”的嫌疑,消费者可拒绝支付,并可向工商部门反映。
市消委会通过本报征集消费潜规则
今年3·15期间,东莞消委会就向社会发起开展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的活动。挑战行业潜规则,也是市消委会今年重要的一项行动。
从今日起,市消委会通过本报向社会各界征集消费领域潜规则,对典型案例邀请专家、法律界人士参与点评。被潜规则了的消费者,或是对此有话说的市民,都可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2112008。
粤版十大消费潜规则
高额“车位管理费”:业主自有车位,月管理费仍高达60~800元,远高于同一小区的住宅管理费。
停车场只收费不保管:收费停车场宣称“只提供场地,不负责保管车辆及车上财物”。
“羊城通”收取高额押金:办一张“羊城通”,须收押金30元,远远高于其实际成本。
电器售后服务自设高额“开机费”:手机、家电等产品出现故障,不管检测结果如何,拆开外壳即强行收取100~500元不等的“开机费”。
购买商品房时的一些配套费用,由消费者付费,受益人却非消费者:如签购房合同时,开发商要求业主缴交一笔律师费,而律师服务的对象却是开发商。
信用卡全额罚息:持信用卡透支消费,虽在还款期前已还部分款项,但到还款期后,仍需按全部透支款付息。
婚纱和艺术摄影,多拍照片或底片,消费者需另外高价购买。
美容连锁变相“吞卡”:如在一家分店办理消费卡的顾客,不久后却因这家分店关门被迫到另一家分店消费(不让退卡),最终由于消费不方便而放弃权益。
特价机票不改签、不退票。
酒楼、娱乐场所设定包间费、最低消费和服务费,收取餐饮茶位费、开瓶费、餐具消毒费。
记者 许依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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