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今年7月份开始,建设部将实行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制度。因此,我市范围内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,且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已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,要在7月12日前上报企业工程信息、工程款的支付情况。
据介绍,本次工程款支付调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,有关建筑企业可登陆“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”(www.cein.gov.cn)填写调查表,并将调查表提交到市建设局一楼办事大厅二号窗口, 经市建设局确认后报省建设厅备案。据悉,各有关企业若出现瞒报、漏报、虚报的,一经查实,将依据有关规定,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,并进行通报批评,记入诚信档案。